前些日子在家門口發現一隻幼鳥,判斷應該是白鶺鴒。
它不知怎麼給掉到地上了,卻羽翼未豐,顯然飛不大起來,就這麼在地面轉悠。
鳥在地上逛街,一隻飛不起來的鳥在地上逛街,怎麼看怎麼就是隨時會慘遭不測的模樣。
"好可憐的小鳥,幫幫牠吧!",這是師出有名冠冕堂皇的理由。
"哎呀!難得的好機會!我要抓牠來玩!!!",這是掩藏不住見獵心喜的躍躍欲試。

這小傢伙啊,別瞧牠瑟瑟縮縮的模樣,發覺我的逼近,逃得倒是飛快,
撒開兩隻鳥腳不說,還邊跑邊鼓動著毛茸茸的翅膀,就像人家背著滑翔翼衝下草坡,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跑得跟飛的一樣"。

而我,堂堂二十來歲的有為青年,就在四周鄰居的眾目睽睽之下跟一個死小鬼沒兩樣地追撲著這巴掌不到的小小鳥,還一面得顧及追趕的舉止從容優雅,一面裝出悲天憫人的模樣,"別怕別怕,我這都是為了你好啊!",吃足了悶虧。

好容易把牠逼到角落,一舉就擒。
小白鶺鴒近看還挺可愛的,背黑腹白,像隻毛色斑駁的小企鵝。而拿在手上則輕得不像話,好比一團溫熱的棉球,不停在掌心裡發抖。

我順手安撫了幾下,想著抓也抓到了玩也玩夠了,該怎麼處置好呢?

於是,再一次大庭廣眾之下,我把羞恥心拿下來咬在嘴裡,用單手使勁掙扎著爬上了圍牆,把牠安置在屋頂。
"小傢伙,堅強地活著吧!別忘了用你下半輩子好好感激我啊!!!",我心中默祝。

那小傢伙一副還搞不清楚狀況,怯生生地左右張望,然後喉頭發出一連串尖銳的促音哭著跑掉,

跑跑跑……
然後又飛下屋頂了。

"………………"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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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在寫,一邊想到當年那篇蛇咬青蛙的白爛文,單純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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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囊背起了,路正在腳下。
側身,點頭,嘴角勾起一彎上揚的弧度,
停頓了兩年零六十六天,新竹,這個多風的城市。


嘿呀 小情婦 第一個想說些什麼的人是妳
在新竹的燦爛與憂鬱好像都和妳脫離不了關係
已經整整一年沒有好好聊天了,而沒想到有些默契仍舊不變
說起來也真傻,最後的約會怎麼會是摩斯呢?應該要最後再一起衝一趟金陵包子的
妳是我唯一能想到在颱風天裡會和我在半夜亂闖的人,這樣的瘋子,新竹至今沒有遇過第二個。
不過很慶幸我們的相遇。

嘿 小池 很高興最後還有與妳碰上一面
還是一樣,又承蒙妳照顧了呢!
初到新竹,有勞妳陪我打理最初的千頭萬緒
說什麼也忘不了,那些每天早上醒來,敲敲妳房門討早餐吃的情景
如此混亂、如此無厘頭、又如此令人溫暖
謝了,最後還送我一隻下輩子投胎才會用上的小企鵝背包。
看來我們終究是毫不實用禮物商店的終身會員了。誰影響誰的呀?
話說,妳號稱很滋潤的母乳香皂我到現在還擺在那裡,用也不是丟也不是,過幾天或許供柱香?

嘿 電機系羽的你們
離別的最後一天,還把你們通通找出來吃了一頓
就只是真的很捨不得你們啊
四月的大電盃,大家一起抱了座獎盃回來
我們,一群厚顏無恥的碩二生,在流著冰淇淋與巧克力的球場上,快快樂樂地欺負人家大學部小朋友,完全不會不好意思
在捧著獎盃的那刻,不禁想著,如果能就這樣一直和你們打球下去,該是多麼令人開心呢?
不過,大家還是免不了要畢業,要分離。

還有,資工系羽的你們啊
也是和你們一起打了數不清的比賽
一群人一起出去為同一個目標努力,那感覺真的很棒
雖然瘋竹盃那時,沒為你們搶下冠軍決勝點的男雙,真是可惜了。
而後來的系際盃,也跑去站到電機那一邊,成了你們口中的叛徒,最後還忝不知恥地再跑回來和六連霸的冠軍獎盃合照,
不過你們知道我一直是很喜歡、也很珍惜每一個與你們一起站在球場上的機會的。

awh,打球認識那麼多朋友,結果建立起最深厚交情的反而是妳,妳這個social queen。
常常感到疑惑,和妳的雙打怎麼能搭配得那麼流暢呢?真的是因為交情太好嗎?
因為笑點一樣的白痴、一樣的懶散和無所謂,反而成就了我們的默契?
拖妳的福,我現在的雙打防守範圍是----"整個球場!!!!!!!"
而我走了以後,就沒有人罩妳打球,也沒有人聽妳訴苦了耶!
你們間的問題啊,唉~真的不是其它人能插手,
或許還是像之前說過的,"最起碼就在他孤單時,作為他內心寧靜的力量吧。"
雖然聽起來這樣好像很委屈,不過至少可以告訴妳我過去是曾這樣期許自己的。
我走了。不會再像去年七夕一樣三更半夜陪妳喝酒,
但手機或msn,我一直都會在。

還有妳,柏聿,妳知道我一直是很喜歡妳的。
在新竹這個地方,聰明人不少,但我沒有遇過一個像妳一樣,聰明地過著傻傻的生活。
沈君山說,有十分力氣,做七分事情。而妳就是把剩下的三分毫無保留地用在裝死和搞笑,
每次和妳聊天,聽妳和老闆之間的戰爭,總笑得很開心。
好幾次隔著lab的牆,"走啊,打球!"這樣敲妳,就想聽聽妳身上又發生了什麼新鮮事。
而在妳身上很意外地,還另外有一種與妳個性相違的孤獨的氣質,
說不出來,但很讓人玩味。是喜歡植物的人都多多少少帶著些的嗎?
臨別那手作鑰匙圈,我說,只特別送妳一個人而已。
雖是漫不經意地順口一提,但我是認真的。因為在我眼中妳是如此特別。

最後,一個一個都見過也餞過了,卻仍然有塊隱隱約約的失落。
嘿呀,我知道是妳。始終是這樣牽掛著的。
像三不五時的頭痛和失眠,不會想起不會習慣也不會遺忘。
只是啊…早已身處不同世界的我們,說關心、說重視都已不再具有任何意義了,
最後還是只能祝福。


"這次我離開妳,便不想再見妳了…"
新竹,我們或許不會再見了。
在這裡渡過這輩子最痛苦、最沉悶的兩年,
不過幸好一直都是有你們。


嘿!起風了呢!你們也感覺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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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前陣子老是被人說輕佻、輕浮,還被評為是個快樂過頭的傢伙,讓敝人在下深感不是滋味。所以這次我決定要寫篇硬到骨頭會哽在喉嚨裡的文章,保證正經,保證嚴肅,保證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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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13 Fri 2010 10:39
  • 荒漠

吃了藥仍睡不安穩的昨夜
慢慢慢慢讓自己沉進幽藍冰冷的海底
反覆思量那些一再犯下的錯誤,無濟於事的懊惱和自傷

是得意忘形嗎?
怎麼總是在自覺情形良好時,卻犯了足以毀滅一切的失誤?
怎麼總是在費盡心力自以為做了件大事時,卻刺痛了他人,那個最想關切的人。
總是總是同樣的場景同樣的橋段反覆上演。

個性即命運?
因為自以為是的自我感覺良好,
所以總不懷疑自己,
於是就忘記在更重要更不能失誤的時刻,細膩的審度與體貼?

厭惡了,這樣的自己。
厭倦了,同樣的懊悔。

妳說的沒錯,是自大。

好想問妳,像妳這樣真正的瘋狂與過度浪漫的個性,為什麼總能洞悉人心呢?
為什麼妳能一眼看透了我身前厚築的驕傲,在我自己都沒有發覺的時候。

曾經是欣賞妳,喜歡妳,希望自己和妳一樣能把陽光自在帶給周遭所有的人,所以刻意地讓自己朝著妳邁進。
妳知道我真帶人去採桑椹做了果醬,妳知道我也真在滿天星光之下睡了整個晚上?
這是應該是妳會做的事情而不是我,我努力把妳的浪漫在我身上實現。
但啊,始終只是個半調子。我不夠敏銳,也沒有妳的灑脫自若。

妳在嗎?好想和妳講講話,讓妳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為什麼我又一再一再地出錯了?

"小花太自大了,所以只會愛自己。"
真的,是這樣子的嗎?這份自大我已經無能承受了,還有解嗎?妳會告訴我嗎?


想妳,此刻是在天山腳下,敦煌的飛沙中汲飲著月牙彎泉吧?
能否請妳為我帶瓶不老的傳奇。我需要一場,大漠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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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黃街燈的無人馬路上,兩方對峙著

一邊是三隻黑狗,顯然是正護衛地盤,發出連串的咆哮聲,

另一邊,單槍匹馬的是一隻拉不拉多,一副搞不清楚狀況似地,呆呆看著對方三隻黑狗。

連串的咆哮後,黑狗們拉拉毫無反應,於是叫聲慢慢止歇……

而拉拉看黑狗陣形散去,傻傻地繼續前進……

於是黑狗又叫,拉拉又呆住,而拉拉按兵不動,黑狗又放緩警戒,於是拉拉又前進。

像是在玩一二三木頭人似地。

就這樣一步一步拉進距離,最後雙方只相隔1.5個狗身

黑狗們以扇形包圍住拉拉,朝著牠狂吠,白森森的牙齒都露出來了,戰況一觸即發。

那個當下我不禁為拉拉捏把冷汗,

雖然拉拉的體形是黑狗的兩倍大,但,正所謂雙拳難敵四手,四腿難敵十二隻狗爪,真打起來這隻憨憨的大狗恐怕勝面不大。

而拉拉呢?拉拉在幹什麼呢?

拉拉…拉拉……在一片緊張中………開始,開始………搖尾巴?

是高興地、和善地、很高興認識新朋友的那種搖法。

是"你們好嗎?我叫做拉拉,可以跟你們一起玩嗎?"的那種搖法。

黑狗……我不知道牠們是不是和我一樣傻眼,

牠們慢慢接近,圍著拉拉聞聞嗅嗅,然後慢慢居然各自就散了。

拉拉,仍然狀況外,看牠的新朋友離開,搖著尾巴。


靠邀!這哪招?居然……輕易地用傻笑化解危機?

這從頭到尾搞不清楚狀況的傢伙,這隻憨憨的拙拙的傻傻的拉不拉多


我覺得我突然能體會當初司馬炎封給劉禪安樂公的心情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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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方琳間的交情,不是三言兩語交代得清楚的。
她是四月的雨,六月的風,七月八月的海潮與新月的沙灘,是2009年夏天,我在新竹的很重要的記憶。
總是記得,在那些潮溼悶熱的下午,我們拿了牽繩載著saga,往新竹的每一處海邊騎去。那時的風裡,混著海水與方琳身上淡淡的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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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當初怎麼認識方琳的我已經沒有太多記憶了。
她是所辦助理,所以在系館中偶然遇見點頭招呼並不是什麼稀奇事。
印象中她最初給我的感覺是親切有禮貌,臉上總帶著笑容,讓人願意接近她。
而後才知道並不是那麼一回事。

第一次見識到方琳,是一回路上偶然與她招呼閒聊,
突然她就從身上摸出一把狗毛炫耀似地,
「你看,這是saga的毛耶!」「啊?」「saga早上又偷親我了,牠的嘴好臭喔!」「啊啊?」「saga還偷摸我胸部,真是小色胚!」「……」
這傢伙是怎麼回事啊?我在心中吶喊。
後來知道saga是她養的狗,據她的形容是可愛到翻掉,每天早上都會偷偷非禮她。
「喔。」我說。
奇怪的狗毛人,是我當時暗自對方琳的評語。

而後,
幾次邀約,幾次吃飯,幾次約著打排球。
慢慢慢慢,也就熟了,也就喜歡上她這個人了。


基本上方琳這個人,你可以用開朗、活潑、聒噪、吵鬧之類的字眼來形容。
她非常會聊天、非常會裝熟,和誰都能聊上兩句。
而她也擅於顧場子、炒氣氛,有她在的地方,裡裡外外總是吵吵鬧鬧。
該說,方琳有不自覺會去照顧周圍所有人的習慣,
所以和她在一起,總是能輕鬆地任她把陽光明朗帶給在場的每一個人。

然而方琳也是有安安靜靜的時候。
現在想起來,那應該是我第一次和方琳單獨吃飯,在學校對面的露天廣場。
那天聊著聊著,突然天空開始下起了大雨。
我們在屋簷下避雨,並坐著看著雨水在白晃的街燈下拉出一道道銀色絲線,
有一搭沒一搭地進行著算不上交談的話語。
我已經忘記了那天其它的所有細節,只記得那是我第一次看見方琳的輕緩與沉靜,隱隱約約好像有種不經意撞見到她武裝背後的真實內在的感覺。

後來我和她的相處常常出現那樣好像時間停滯般的緩慢和悠閒。坐在摩斯漢堡二樓,看著窗外車水馬龍;躺在某一處海邊,聽著潮聲浪聲,看藍天晚霞最終歸於寂寥的深沉。
這種時候,往往是我們安靜下來,讓巨大的寧靜慢慢將我們所吞噬。然後不記得誰先開口,不記得話題的進展也不記得延續與應對,就只任憑著心中的想法意念一點一點隨聲調字句傾露。
這時的方琳比其它任何時刻都令我感到安心,是放鬆與全然的空白。
所以,我一直很想把安靜這樣的形容詞用在方琳身上,不過轉念又想,大概全天下的人都會反對吧?


五月的夏天,是saga,是海邊。

第一次進方琳房間,是為見見久仰大名的saga。
那天我們說好帶saga出去玩。當時我在門邊坐下來,和一身亮黃色皮毛的saga打招呼。
saga眼睛圓滾滾地看著我,慢慢好奇地走近,在距離半徑內我伸手摸摸牠的頭。
正常的狗到此應該要知道分寸的,但saga沒有。
牠繼續前進,直接鑽入我懷裡,然後前腳搭上我胸口,然後………
「咦?喂!等一下!!靠么你幹嘛?啊!!!」
於是第一次和saga碰面,牠就充滿力與美地把我撲倒了,還差零點五公分在我下巴上舔了一下,險些奪去我寶貴的雙唇。

而後我向方琳抱怨妳平常都教saga哪些東西了?她只不懷好意地笑。


接下來的那段時間,大概是我在新竹最陽光的日子了吧?
每個周末下午,我們帶著saga騎往新竹的每一處海邊。
南寮觀海公園的大草坪上,有saga拖著一條長長的牽繩飛竄而過的痕跡;
香山溼地裡,是saga弄得滿臉污泥,毛邊還夾了片扇貝的狼狽模樣。
而新月沙灘,那個留滿我們足跡與笑顏的新月沙灘,
方琳追著興奮亂跑的saga大叫,「那是河豚不準吃!」
方琳走進漲潮的潟湖,一把抱起驚慌失措、勉力游著泳的saga,邊細聲安慰,「你好棒喔好厲害喔!」,而不顧全身衣服早已溼透。
還有,夕陽已落,新月初昇,輕柔走在沙灘上,風、海潮、彷彿直到永遠的寧靜。

方琳說,saga每次看到我都會很高興,因為那代表又要出去玩了。
也順著這樣的理由,我成了方琳家的常客。
有時探望saga,有時看看電視,有時就地方便吃個宵夜晚餐。
方琳的房間和方琳一樣,都有那股安安靜靜令人安心的氣息。

記得有一回在她房間鬧晚了,我們乾脆出門騎到中正路上,號稱半夜兩點營業的金陵包子吃宵夜。
而後又在學校旁的崎嶇小路裡左衝右突,好不容易開出一條小徑,爬上十八尖山看日出。
當火紅如乒乓球大小的太陽自樹梢竄起,我們相視一笑。
年輕的許多衝動與不可解。

又一回,在她房間看電影看到睡著。
半夜醒來,指背上有方琳臉頰的觸感,溫潤柔膩像布丁似地,心中一陣暖意。
而隔天睡醒方琳卻哀怨地指控,
「昨天晚上睡一睡你突然一拳揍過來……我靠在牆邊閃都沒辦法閃……
你潛意識有這麼恨我嗎?」


和方琳相處,最喜歡的是她的隨和與自在。
「小情婦,我們去海邊吧!」那時我總喜歡戲稱她小情婦,因為和她來往總是要偷偷摸摸避開其它人。而她也無可無不可地認了這樣的稱呼。
記得那次我們到了港南,坐在凹凸不平的防波隄上,看夕陽餘暈慢慢給晚雲掩沒。
最後天色全暗,我們摸黑走回隄岸,途中還被巡防隊的聚光燈一路關照。
「哎呀…被當成是偷渡客了……」我有些尷尬。
「哪是,他們是怕我們太暗了看不到會受傷,在幫我們照路呢!」方琳這樣笑著。
好像任何時候,她都能這樣自在地笑著,身邊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值得開心的。

在另一次的記憶中,我們半夜十二點跑到中華大學,在校門邊的青磚地板上躺下,
聊天,數星星,還邊哼唱著幾首片斷不成調的舊歌。
撒野竟到別人家門口去了。
這種事想起會覺詫異,會覺好笑,不過也清楚明白只有和方琳在一起的時候才做得到。


也曾想過,和方琳這樣不平凡的交情可以持續多久呢?
和她之間的關係是否能始終保持單純呢?
兩人對彼此間距離的默契,會不會在哪一次的越界後,就從此失焦了呢?
我想過,只是沒有想到,在我意識到之前,早已對方琳產生深深的依賴了。

七月,如果要說,是我研究生生涯最不願想起的黑暗時刻。
每天沉重的實驗壓力,常讓我覺得自己不是自己,是一台貼著實驗室財產條的機器。
而那時每個禮拜唯一的喘息,就是在周五晚上跑去方琳家看看電視或電影,呼息短暫的放鬆。
事後回想幾乎覺得,那時我是隨著自己的任性,從方琳身上需索著關心和包容。

甚至也不只是七月,在和方琳認識的一年裡,我早已太習慣在每個沉悶無聊的時刻裡有方琳的陪伴,
習慣於和她分享心情轉折,和生活中的趣事與蠢事。
習慣她的房間,習慣與她沒有顧忌的取笑與打鬧。
這些習慣,儘管不願意承認,已是我對方琳的依賴。
而依賴,對我引以為傲無羈無束的自由自在,是項難堪的嘲笑。


所幸,突然之間方琳死會了,就像小說安排好似地。
對,我說,所幸………。

對象是政億,我實驗室的同學。
尷尬的是,一開始總是我帶著政億到方琳家鬼混的,而今他們自顧自地湊成一對,被拋下的我多少有些哀怨。
「應該……是日久生情吧?」方琳想了好久,這樣說的。
「怪了,我和妳認識更久,也沒在日久生情的啊?」我不滿地反駁。
「因為你不喜歡比你高的女生嘛!」她說。
我看著這回答忍不住笑了。
就當作是這個答案吧!也不值得追究什麼了。
畢竟這個結局已是最完美的了。
政億是個很棒的人,他們的交往,對方琳、對政億,我都感到高興。

「不過我們三個人還是好朋友,還是可以像以前一樣啊!」
「嗯啊。」我附和。然而我心底清楚明白,有些什麼已經不再一樣。
有些什麼,已是不容再模糊不清的。
長久以來,我接受方琳太多照顧,太多關心和鼓勵。
就像檞寄生一樣,
不停自宿主吸取養份,以茁壯、開花,甚至在某些時候供給身邊其它的人。
不過一切都該結束了。

海水漸漸退去,
而天空,還在上方。


---


方琳死會幾乎是一年前的事了,之後我不再有和她私下的往來。
當我在八樓走廊上聞到夏天的海水味,忍不住寫起這篇文章。

而在我寫著這篇文章時,竟看到方琳留言了。
不禁微笑。

也許哪天……真該趁著政億不注意時,來個小小的偷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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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稍微正襟危坐一下,來討論著作權。
著作權和專利權、商標權一樣,都是智慧財產的一種。
著作權的主要目的,一來是保護創作者的利益,包括對其作品的支配,及販賣、使用、利用其作品所產生的利益。二來是藉由對創作者利益的保護,促使社會創新的發展,進而帶來社會進步。上面兩個目的乍看之下十分合理,不過仔細想想是有矛盾存在其中的,我們稍後討論。
我國的著作權法的內容主要包括兩項,一是著作人格權,二是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是保護著作人對創作有關其人格表示的部分,像是公開發表權(決定何時公開),姓名表示權,還有禁止修改權。著作人格權是一身專有的,也就是自作品一完成後就黏在作者身上,不能販賣也不能轉讓。
而另外著作財產權是保護著作所有人(不一定是作者)對於著作可以如何使用的權力。比方說公開播映、重製、散佈等等。通常我們說什麼使用音樂或播放電影要取得授權就是這種”合法使用”的權力。

著作權法這種東西,事實上一直以來都是很有爭議的。
首先就法的方面來看,侵犯著作權不但涉及民事賠償也涉及刑事責任,要負起刑罰。刑罰剝奪人民的自由權利,是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才不得不用,一般來說就是普羅大眾認為的「有罪」,也就是殺人強盜之類。我們或許可以接受一個小吃;店老闆在店裡放音樂,改善用餐環境要付一點點對創作者的酬勞。但你很難想像,這樣一個放音樂的行為竟然是有罪的。
另外除了法的方面,著作權本身的目的之中也帶有矛盾。通常我們的推論是,著作權保護創作者的利益,讓創作人辛苦的成果不致於因他人的模仿、抄襲而外流,促使人們有創作的意願,因此可以促進社會創新,也就能達到社會進步的終極目的。
然而著作權保護創作者利益的方式是給予著作權人一定程度的壟斷,使別人在未取得授權之下不得使用該創作。也就是說,創新的成果並不是直接被利用到社會上,而是社會上的其它人必須付出代價利用此創作,如此就降低了社會大眾使用該創新的意願,而反倒降低了創新對這社會帶來的正面能量。
由此可見,著作權會受到股力量的拉扯,一是「創新者的利益」,一是「社會大眾的利益」。如果創新者能得到的利益太少,則沒有創作意願。而又若創新者擴張太甚壟斷整個市場,又無法促使社會大眾有效利用此創新促進社會進步。故此中拿捏,是立法者不得不仔細考慮的(啊他媽的政治獻金還不都是財團給的,財團手中就握有一堆專利、版權,你說他會願意讓社會分享嗎?)。

除此之外,其它關於著作權的討論還有很多,上網搜索一下反著作權或反智慧財產都能得到許多啟發,在這裡特別聲明要找”反著作權”,是因為現在政府政策宣傳與商業團體為了合法其利益的教條洗腦太多,看久了你真的會以為,盜版就是偷竊或使用者付費這種仔細想想並不那麼天經地義的道理。然而事實上當然沒這麼簡單,我們接著就討論。
對於著作權採肯定態度的,主要是像上面敘述過的論點,創新是社會進步的源頭,然而若政府沒有對創新採取應有的保護,而任創作者創新的成果為其它人不勞而獲,那麼創作人的創新動力將因此而受打擊,社會也就因此而阻緩了進步的速度。在他們的看法中,現代社會知識生產(專利或創作))取代了傳統的勞力生產,因此知識就相當於資本或財產,是可以被轉讓、使用及販賣的。使用他們創作或發展的知識(專利或創作),如同使用財產一樣,是屬於財產所有人的權力。所以使用知識必須得到授權,而且財產所有人可以決定授權使用的方式及範圍。而這種概念發展到現在數位網路上,就成就了常見的下載mp3侵權官司。音樂著作權團體(看都誰在提告的就知道我指誰了)主張,音樂有版權是屬於他們的財團,要使用他們的財產必須經過授權,未經授權的重製就是盜版,使用盜版等同於未經同意取走別人財物也就是偷竊。(這個指控當然是過度簡化了事實)
對著作權採否定態度的,主要是質疑知識是否真能叫做個人財產。他們認為知識是長久以來人類所共有共享的,你每一個創新、每一項創作都必然是借用了前人的知識。因此和工廠製造產品不同,工廠製造產品在物料、人力、廠房、機器上都投住了成本,生產出來的實物產品,生產者可以對此主張自己擁有完全的權力。至於所謂的知識財產(專利或創作),其中所引用的前人的知識可能牛頓力學原理,可能小時候學的華茲華斯的一首詩,創作者利用社會的共有財產,未曾對此付出報酬,然而又在創新之後卻又主張,創新的知識是個人賦予舊知識新的價值,因此為個人財產。反著作權者認為,人類的知識不應該是被壟斷、專有的,而應該是共有共享,當所有人都能利用新技術新知識,我們的社會才能有效的提升。
另外除了正面、反面外,我們也不能忘記折衷派。他們的論點比較接近於,贊成知識可以是一種財產,也同意當我們使用或享有別人智慧成果時應付出報酬,然而他們反對智財權不當擴張。舉個例子而言,在現在網路發達的社會之下,網路檔案,各種類型的創作四處流傳。出版商當然會認為,他們擁有版權,copyright,即任何未經授權重製的檔案都是盜版,這侵犯他們的權利,他們要求政府嚴格取締。然而折衷派則認為,商業團體利用網路散佈的特性,而把他們原有的cd對cd的重製權,延伸到電腦數位檔案的重製權,是不當的擴張。網路無遠弗屆的散佈力量太強,因此強要以過往的限制重製的方式,反而可能會侵害人民隱私或接觸資訊的權力。折衷派常見的主張是,贊同智慧財產所有人能主張他們的權利收取利益,然而反對政府或商業團體干涉人民私底下、不涉及商業行為的分享網路檔案。

最後再介紹一個對於著作權擴張的反動,海盜黨。
海盜黨在2006年成立,至今才三年。他們並沒有正式的組織,也沒有任何的行政資源,他們所有的行動都是在網路上發佈的,不過目前他們已經是瑞典第三大黨,並在2009年也就是去年(啊~58分鐘前呢),以瑞典7%的選票將他們一名代表送入歐洲議會。
什麼樣的力量能讓他們短短成立三年就獲得瑞典7%的選票呢?答案是盜版。
他們主要的三個訴求,1網路檔案分享全面合法化,反對著作權擴張,2廢除專利制度,3反對網路監控(指瑞典),保障公民在網路活動的隱私權。
他們認為知識應該是分享而非寡佔的,而在網路上追求知識分享的自由卻往往被冠以盜版之名而被禁止,著作權法令其實是阻擋數位時代人類發展的絆腳石。而他們最主要是反對商業集團透過國家以違反隱私權等基本民權之手段,過度干預人民與人民之間的非商業行為,行壟斷社會文化交流謀取暴利。
海盜黨的副主席克里斯坦曾這樣說:「如果在維基百科上搜索貓王,你可以找到許多文本和圖片,但你找不到音樂或視頻,這全都要歸功於著作權的約束。那些我們視為屬於我們的共同文化的東西,根本不屬於我們。」
而在他們的支持者中,最有名的算是《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的作者保爾科爾賀。他認為網路下載不但不是剽竊,反倒是絕佳的宣傳利器。他率先將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俄文版放上網供人免費下載,結果一年內其俄文版銷售量便爆增十倍。
海盜黨中的某個核心人物(忘記誰了)曾這樣打趣,他們的本質就是盜版,所以歡迎別人抄襲他們的訴求,當他們的訴求廣為流傳之時,海盜黨也就可以解散了。

著作權有利有弊,對社會有正面的提升,也有負面的阻礙。
不過現今海盜黨的出現與興起算是對於目前的著作法的一個警訊吧,我們是否該重新思考智慧財產合理擴張的界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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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別人都跑出去跨年的時候,我卻窩在家裡默默打這篇文章
之中是不是代表什麼意義呢?
不用問了,我什麼都不會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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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又是一段日子過去了
一段平靜的日子
平靜到,無聊到,大野狼都和小紅帽開始手牽手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了

這天,陽光暖暖風軟軟
大野狼帶著剛摘下來的紅蘿蔔和小白兔
要去拜訪住在森林裡的小紅帽她四姨媽

走著走著
畢竟這是座森林
畢竟是座森林總要應個景
所以大野狼再怎麼心不甘情不願,也只好迷路了
又餓又累又驚惶的牠,這時突然看見一座小木屋
想也沒想,大野狼開門就走進去了……


風和日麗的下午,三隻小豬剛拜訪完老四老五老六回家
「咦?門怎麼是開的呢?」心細的老大馬上發現不對勁
「該不會有什麼危險吧?」
「老大老二你們先進去,我殿後!」勇敢的老三當機立斷
三隻小豬小心翼翼地,掏出鑰匙把門鎖起來
想想不對,再掏出鑰匙把門打開…

進門,然後
「咦?我的午餐的南瓜湯怎麼少了一口?」老大衝到餐桌前大聲哀嚎
「咦?我的南瓜湯也少了一口!」
「我的南瓜湯被喝完了!」老三憤怒地大叫
進了客廳
「咦?我的漫畫被人看過!」老大又是一聲驚訝
「咦?我的小蘿莉清純水手服也被人穿過!」
「咦!我的高樹瑪莉亞全集不見了!還是無碼流出版!」老三幾乎要暈過去
在老大急忙勸阻心痛得要吃掉所有人的南瓜湯的老三的同時
廁所裡傳出一聲尖叫
「我的馬桶被人用過!」
「我的馬桶也被人用過!」老大拖著老三急忙趕到
老三靜靜地看著馬桶,一個字一個字地說
「我的馬桶,也被用過。裡面,還有一沱,大便,大便上,還有午餐的南瓜子!!!」
老大老二擔憂地望著他
「老三,別這樣。還記得爸說過什麼嗎?」
「是啊,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毀屍滅跡才是最重要的!來,讓我們一起沖掉這沱南瓜子!」
「兄弟同心,其利斷金!」
老大說著,按下沖水鍵
強勁的水流湧入馬桶,眼看那沱配備著南瓜子的大便就要被吸入異次元入口
突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自馬桶底部瞬間開展
守護著這座森林的湖之女神緩緩自水面浮上來

你掉的是這沱金大便還是這沱……

「幹!」

「啊~~我話還沒講完~~~咕嚕咕嚕~咻~轟隆隆……」




故事發展至今,到了尾聲
三隻小豬把正呼呼大睡的大野狼拖出來,灌牠一百次腸後再塞入滿肚子…嗯…或者說滿直腸的南瓜子大便,丟進化糞池裡
而湖神是如何地一臉無奈地又出來串場
不但從不該出現的地方出現,身上還帶著曖味的色澤及氣味…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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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這是別人七年前寫的故事
趴一到趴五死在別人的墳堆上了
趴六最近有人聲稱看見它的身影,不過也說不定是謠言
所以我就順手補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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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悄悄地下了決斷

因為是悄悄地,所以沒有太多質疑

因為是悄悄地,所以一切都很好



然而平靜如水面之下,彷彿有什麼正朝著無可挽回的方向流去了。

什麼正在改變。

就像夜半黑壓壓將士的啣枚疾走

寂靜沉默帶著不明究理,但總是有什麼就要發生了

什麼,將要,改變了,吧?

只等…

只等……

最深最深的夜裡的那聲,

"敵在本能寺"


命運將重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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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還在追尋嗎?」你終忍不住問。
貓咪抬頭,意味深長地看了你一眼,然後沉默了。

那個夜裡,伴隨輕灑一地的月光,你穿過明明暗暗夜幕循著暈黃街燈的行腳,來到,那座白色大理石階。在那裡遇見了貓咪。
如此優雅,在舖銀的白色石階上,貓咪的影子專注而靈動
這樣的月色只適合思念,這樣的夜色僅能容忍孤獨
這樣的月夜晚風寂寥零落燈火,你與貓咪各以彼此的漫不經意據住平台一方
以星空夜語的浩瀚無垠,你們交換了些古老而永恆的憂傷
你忘不了貓咪那時無語轉頭凝視著城市的姿態,眼神中靜靜燃燒著藍色火焰的渴切
說不出來,但你竟能懂。

很久很久以後,你也許也會如霧般,如小貓的腳步般,蹲視著港口與城市
在無聲地拱起腰的瞬間,但願你將能坦然,總是留不住的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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